北京交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过程的基础性环节,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及任务

第二条  通过对课堂教学文件资料和教学效果的检查和评价,查找和分析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因素和原因,推动课堂教学环节设计质量的提高、教师讲授水平的提高和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

第三条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包括:

1.课堂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检查,课堂教学文件资料(教学日历、教案、电子课件、试卷等)的检查;

2.发现和研究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和原因;

3.反馈检查结果,为教师和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的改进与提高提供参考。

第三章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课堂教学文件资料的检查

1.教学日历、教案和电子课件的检查

每学期开学初,各学院要对开课教师的教学日历、教案和电子课件进行普查,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任课教师进行改进;另一方面,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有重点地抽查部分教师的教学日历、教案和电子课件,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学院。

检查内容:教学日历的编制是否详细和合理,教学环节是否体现对学生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等;教案的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教学过程是否有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有改革;电子课件版面设计是否朴素大方,图文并茂,简洁实用,易于观看,能有效辅助教学。

2.考试试卷的检查

每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查部分考试试卷。一方面是试卷的规范性检查,是否有 AB 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教师批改是否认真,是否有考试(包括考核形式、试卷等)分析等;另一方面是内容的检查,考试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覆盖了主要知识点,是否体现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体现了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支持,三年考试试题的重复率、AB 卷的重复率是否低于 10%等。

3.学生作业的检查

每学期抽查一定数量的学生作业。检查任课教师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情况,检查学生作业完成情况。

4.网上教学资源的检查

每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通过课程平台抽查教师网上教学资源的建设情况,包括检查教学日历、电子课件、教学视频等教学资料的完备情况,课程网站利用率的情况,以及师生互动的情况。

第五条  课堂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检查

课堂教学效果的检查主要通过组织学生网上评教、督导听课评价、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评价、学院同行教师的听课评价等途径予以实施,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听课评价,召开学生座谈会进行评价。

学生网上评教:有评教资格的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教的方式有教务系统教学评估、课程平台随堂反馈、手机评教 APP 等。

督导听课评价: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校院两级督导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学院的安排,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听课,每次听课后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北京交通大学理论课教学状况评价表》。

督导听课不仅要了解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还应了解学生的听课情况、教学设施(课桌、灯光、多媒体设备等)的完好情况等。

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评价: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的规定执行。

同行专家听课:重点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评价。

第四章 评价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反馈

第六条  评价数据的整理分析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要对所有听课、教学检查等评价数据按照课程、教师分类进行整理和分析。

第七条  评价信息的反馈

1.原则上,听课后所有听课人员都要与被听课教师进行必要的交流。

2.每位任课教师的学生评价结果、督导评价结果都通过学校的评教系统反馈到教师本人。

3.每位任课教师的学生评价结果和督导评价结果反馈到教师所在学院的主管教学副院长。

4.某些专项检查结果,通过教学简报公布和反馈。

5.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通过与学院座谈或书面材料等

形式将督导评价反馈学院。在下学期开学初,各学院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 2018 4 11 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原《北京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