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语言与传播学院院长耿纪永同志、党委书记王虹英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接受党委组织部委托,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北京交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校发〔2022〕10号)等规定,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14日起,对学校语言与传播学院院长耿纪永同志、党委书记王虹英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在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联系电话:51685819
电子邮箱:sjc1@bjtu.edu.cn
北京交通大学审计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