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重要作用,为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及任务
第二条 通过对实践教学文件资料和教学过程的检查和评价,查找和分析影响实践教学质量的因素和原因,推动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从而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目的。
第三条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包括:
1.实践教学文件资料(大纲、计划、安排等)和实践教学过程的检查;
2.发现和研究影响实践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和原因;
3.反馈检查结果,为教师和学院的改进提高提供依据。
第三章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实验、实习(包括实训和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四条 实验教学质量的检查
学院应建立实验教学检查制度,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经常性检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报请有关部门协同解决。学校应有重点地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实验教学检查内容包括:
1.备课与实验准备情况;
2.实验安排组织和指导情况;
3.学生动手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情况;
4.实验报告的批改与反馈情况;
5.实验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
6.实验安全与设备完好情况。
第五条 实习(包括实训和社会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
学院应建立实习教学检查制度,加强对实习教学的经常性检查,了解实习教学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报请有关部门协同解决。学校应有重点地对实习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实习教学检查内容包括:
1.学生对实习的计划和要求的了解和掌握情况;
2.实习内容与时间的安排情况;
3.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的情况;
4.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情况;
5.实习质量与效果。
第六条 课程设计质量的检查
学院应建立课程设计检查制度,加强对课程设计的经常性检查,了解课程设计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报请有关部门协同解决。学校应有重点地对课程设计情况进行抽查。
课程设计检查内容包括:
1.学生对课程设计的计划和任务的掌握情况;
2.课程设计内容、时间和安排情况;
3.学生动手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情况;
4.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情况;
5.课程设计考核与成绩评定情况;
6.课程设计质量与效果。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检查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控办法》。
第四章 评价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反馈
第八条 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要及时与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进行交流。
第九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各学院要对督导所抽查的评价结果按学院进行整理和分析,并且及时反馈给各学院的主管教学副院长。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应及时将反馈结果与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本人沟通,并且督促改进和落实。
第十条 抽查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教学简报公布和反馈。
第十一条 每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通过与学院座谈或书面材料等形式将督导评价反馈学院。各学院应及时与督导沟通存在问题的落实情况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原《北京交通大学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