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优质课程认证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创新型国家的发展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本科教学工程”,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以课程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建设一批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优质课程的内涵

第二条  优质课程应有一支优秀的教学团队和一批高水平的教学资源(含教材、教参、习题集、实验教学资料、研究性教学载体、研讨问题案例集等),教学内容领先、教学环节完备、教学过程组织规范、教学效果良好。基础类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基础类和自主选修)强调对学生课内外学习过程的指导与监控,采取诸如配备助教、加强习题课和辅导答疑、增加习题量、全面批改作业、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等方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课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专业类课程还特别强调采用启发式、研究式、问题式、案例式、研讨式等研究性教学模式,增大对学生课后研读文献资料、撰写读书报告、完成课程设计(含工程设计、程序设计、项目设计等)等多种形式考核,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研究的能力。

第三章 优质课程建设规范

第三条  教学团队

优质课程应具有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课程负责人应由教学科研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担任。专业类课程一般应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科研经历的教授、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无该课程专业方向科研经历的教师原则上不得担任优质专业类课程的主讲教师。基础类课程应由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青年教师应助课、听课一轮以上,试讲通过且教学效果良好方可担任主讲教师。教学团队应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并注重对青年教师授课能力的培养。  

第四条  教学内容与教材

优质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完成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能够恰当地将学科发展前沿知识和技术融入到课堂教学中,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任课教师要为学生推荐先进的教材和配套教学参考文献,特别要注重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参考文献。研究性教学的教学载体要丰富,学生所提供的习题、报告、设计、项目文档、小型论文、实验分析等自主性学习载体能够充分反映教学内容的丰富内涵要求。

第五条  教学方法

优质课程的教学方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创新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教学形式应多样化,基础类课程强调重要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教学方法侧重于教师的讲授和启发式教学等;专业类课程采用研究性教学,提倡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导性教学,鼓励学生课后自主学习、自主探讨,要力争使学生课后自主性研究学习的工作量达到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的 3 5 倍。为提高教学效果,研究性教学研讨课一般采用小班授课,课堂学生容量原则上

应少于 70 人。有条件时应推行 20-30 人的小班授课。

第六条  教学资源

优质课程的教学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教参、教案或演示文稿、研究性教学载体资料、实验教学资料、重点难点指导、学生作业、参考资料目录、习题集、试卷、试卷分析、课程网站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有条件的课程可进行全程教学录像,也可开展拓展资源的建设,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等。

第七条  教学过程组织

1.课堂教学

1)课程安排

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次上课时明确本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考核方式、总评成绩构成、课外辅导答疑的时间内容安排等,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和公布的教学日历进程完成课堂教学。

2)课堂纪律  

任课教师应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并对课堂秩序进行有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任课教师应严控课堂纪律,特别要对迟到、缺课学生敢于管理,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2.批改作业及辅导答疑

优质课程任课教师应结合课程特点合理布置作业,要求对所有作业全部批改;课后安排专门的辅导答疑时间不得少于总授课时数的三分之一。特别是对学生课外自主性研究学习提交的读书报告、小型论文、课程设计等要认真批改,并全部存档五年。

鼓励主讲教授配备青年教师助课,青年教师不足时也可配备优秀研究生助课、批改作业、参与研讨、指导学生学习,但助课老师不能主讲课程。且整个教学过程主讲教授要全部监控,及时掌握青年教师辅导的正确性、规范性和认真性。

3.课程考核

1)成绩评定

优质课程应注重课程的过程考核,认真记录学生平时各项考核成绩。结课考核前,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课堂考核、作业、实验、交流讨论课等教学环节的完成情况,给出平时成绩。平时成绩考核务必做到公开公正。平时成绩在综合评定成绩中要占适当的比例。期末考试百分制课程仍应以笔试为主,笔试成绩一般应占70%-80%。笔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卷面分数的 60%以上,否则将不考虑平时成绩,将笔试成绩直接作为总评成绩。有大型作业和课程设计的课程可适当提高平时成绩的比例。考查类课程的成绩构成由课程组和任课教师确定。课程考核既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学生成绩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

2)试卷管理

优质课程应同时出难易程度相当的 AB 两套试卷,并分别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题应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难易程度适中,题目分量适当;三年内试卷的重复试题不得超过 10%。优质课程的试卷、资料载体应存档五年及以上。

4.实践环节

含课内实践环节的理论课程,主讲教师应亲自参与实践教学的内容和体系建设,并对每个实验至少指导一次。  

第八条  教学效果

教学团队整体教学效果良好,毕业生调查获得好评。

第四章 认证程序

第九条  申报工作

优质课程每学年评选一次。课程组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优质课程认证申请表》和《北京交通大学优质课程认证自评表》及支撑材料,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的基本情况进行评审,提出优质课程推荐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第十条  评审工作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优质课程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对课程负责人进行答辩。

2.教务处对获提名的优质课程安排督导教师、专家、学院和系所领导随堂听课,组织学生网上评教。

3.教务处根据督导教师、专家评审意见、网评数据、学院意见等几方面情况,拟定优质课程名单,并提交学校专题会议审定,公示一周后向全校公布。

4.优质课程称号自确定之日起保持三年和六年有效,超过有效期须申请延长认证或重新认证。

5.优质课程在有效期内如教学团队发生重大人员变化,特别是更改课程负责人,应重新申请认证。

第五章 管理和激励办法

第十一条  优质课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优质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评估;教务处采取不定期组织专家听课、学生评教和查看课程网站建设等形式对已通过认证的课程进行抽查,对未达标的优质课程亮黄牌、直至取消优质课程资格。

第十二条  优质课程的认证将作为评选品牌专业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十三条  学校将优先推荐已通过认证的优质课程申报相关的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第十四条  优质课程任课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推荐出国进修时将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第十五条  学校对已通过认证的优质课程给予一定的课程建设经费。每年教学奖励费将重点奖励优质课程的教学和建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2 11 21 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